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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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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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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Judici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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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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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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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k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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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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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到2019年12月1日。 征求意见稿共5章、45条,主要就外商投资的基本问题,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等的过渡期安排,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等作了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拟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对外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依法以人民币或外汇自由汇入、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及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中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全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可以不受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有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参加或者退出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执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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